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三級警戒,調整長照輔具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具核銷期限,請見說明!!!
衛生福利部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9日起提升全國COVID-19防疫警戒至第三級,故針對長照輔具及身障生活輔具為109年11月19日後之核定給付案件,因疫情所致無法於6個月內完成申請撥付補助款者,得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完成核銷,請大家安心防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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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:110-07-06 資料來源:社會處 聯絡人:陳社工 聯絡資訊:08-7320415#54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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